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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经函〔2020)13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大创新。要围绕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深化新一轮农村改革,着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活力。

二、统筹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相结合。一要与我市品牌粮基地建设、小麦病虫害“一喷三防”、土地深翻等项目有机结合,尽量扩大受益面积,最大限度发挥政策作用。二要与现代农业奖补中全程托管项目相结合,充分调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性、主动性,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三要与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相结合,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承担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增加集体收入。四要将以往年度任务扫尾工作与本年度项目任务衔接好。

三、按时上报。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农经、农机、农技等专业人员充分论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项目实施方案,连同项目任务清单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后于2021年2月20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2262752@163.com

联系人:陆地;联系电话:0558-2703916。

 

附件: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计划表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7日

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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