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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实地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1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滁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美好乡村农机化示范大院建设的通知》(滁政办秘〔2013〕98号)等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具体行程由验收小组与各地商定) 

二、验收内容 

各地要按照《滁州市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对2019年度申报的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开展县级初验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小组,采取实地核验和查阅相关资料的办法,参考县级初验结果和县级自评打分情况,根据“滁州市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验收评分标准”逐项对照,提出验收意见。 

请各地安排专人负责,并准备好县级初验意见和自评分表,按照评分标准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以备查验。

此外,省级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请各地按照省项目建设方案要求,开展自行验收,市级现场查验,验收结果留存,以备省级抽查。

三、验收组成员 

组    长:时金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周锦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

     杨国泉(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成    员:胡月宝(市农业农村局)

                贾意强(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 滁州市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验收评分标准(2019.10.25).xls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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