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新网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1

各市、省直管县供销社、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1832号)文件精神,2018年省级“新网工程”资金已经下达各市和直管县。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申报、实施、资金分配和材料备案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项目申报

各市及省直管县供销社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1893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项目申报、评审办法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安排要经过审核筛选和专家评审等遴选程序,要坚持为农服务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好中选优;要优先安排产业扶贫项目,体现对贫困县的倾斜。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上半年内要完成项目安排和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按时完成项目备案

各市及直管县供销社项目申报工作结束,经公示确定具体项目扶持单位后,将本级项目申报文件、下达资金拨付文件以及扶持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统一汇总成合订文本,会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备案。各地务必于6月底之前将项目备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省社,逾期将影响下年度所在单位的项目资金分配。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各市和省直管县供销社要对扶持项目的建设实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目标完成及产生的效益等情况,科学制定评价指标,组织开展本级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供业联〔2017〕14号)文件要求,及时上报绩效评价报告。省社将根据工作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开展绩效评价。各单位应对提供的自评报告内容和数据真实性负责,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各市及省直管县供销社要高度重视省级“新网工程”项目工作,加强工作领导,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精心组织,密切合作,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备案和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专项资金,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金华、陈燕;

联系电话:0551-62636875、62655754;

邮箱:ahcoop0551@163.com。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2月6日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2月6日 


顶部】 【关闭